广州市禁毒办关于开展青少年禁毒艺术创作大赛活动的通知2017-05-31

市教育局、市人社局,各区禁毒办:

为贯彻落实《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(2016-2018)》精神,深入推进我市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,根据市禁毒委领导的指示精神,在第30个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,市禁毒办决定组织开展主题为“远离毒品危害,健康阳光成长”的青少年禁毒艺术创作大赛活动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参加对象

全市小学、中学和高中职校在校学生。

二、活动组别及具体要求

(一)活动组别

活动具体分为3个组别,分别为:小学组、初中组及高中职组在校学生。

(二)比赛项目

活动设立素描、绘画、摄影和视频等4类赛项。各赛项作品应体现青少年禁毒教育特点,反映青少年成长追求和精神风貌。

(三)作品要求

1.素描作品要求

(1)四开(389mm × 546mm)铅笔纸,铅笔或木炭创作(不可用数码打印或进行辅助);

(2)横竖构图不限;

(3)不可使用彩色铅笔或颜料等彩色画材。

2.绘画作品要求

(1)四开(389mm × 546mm)水彩、水粉纸自由创作(不可用数码打印或进行辅助);

(2)横竖构图不限。

3.摄影作品要求

(1)作品原则上使用16寸(12×16305×406 mm,长宽比例可适度调整)的高光或哑光照相纸进行冲印或高精度打印;

(2)请务必粘贴在四开(389mm × 546mm)尺寸的黑色卡纸上;

(3)表现形式可进行拼贴,但其拼贴作品必须限于作者自己的照片;

(4)横竖不限,彩色与黑白均可。

4.视频作品(影像、动画)要求

视频类作品可采用微电影、纪录短片、动画片、公益广告或者电子相册等形式,紧扣主题进行人物刻画、故事演绎、情景再现。视频文件格式为FLV、RMVB或MP4,大小不超过100M,时间不超过5分钟,刻录在光盘里。

(四)作品规格要求

每份作品应标明组别、作者姓名、所在区、学校、班级、指导教师姓名,并且每份作品均须命名,未按照要求报送的将不予评选。命名方式:XXX省(市、区)XXX学校XXX类别XXX项目“XXX名称”。注意不得以绘画、视频等类别名作为作品名。

(五)免责声明

参赛作品文责自负,作者请自留底稿,来稿一律不退。获奖作品版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。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但不限于书籍、报刊、杂志、影视、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、公益活动的著作使用权,不支付报酬,作者对被采用作品只享有署名权。

三、报送方式及时间  

活动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至6月22日。请各学校或个人填写报名表,连同参赛作品交至本次活动协办单位广州美术学院附中。联系人:广州美术学院附中学生科陈俊豪和廖欢欢老师,地址: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附中北楼203办公室。邮编:510260,邮箱gmfzjd@163.com,联系电话020—84017918

四、评选表彰

市禁毒办、协办单位广州美术学院附中将组织专家评选团,根据参赛作品情况评出获奖作品。活动设置如下奖项:小学组、初中组、高中职组各设一等奖10名、二等奖20名、三等奖30名,市禁毒办将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,市禁毒基金会将给予一定物质奖励。

五、其他要求

(一)各区禁毒办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加强沟通协调,把参加此次活动作为推动毒品预防教育的有力抓手,充分调动青少年学生参加禁毒艺术创作大赛的积极性,广泛组织发动有关学校参与。

(二)市禁毒办将在截稿日期后对本次活动情况进行梳理汇总,对各区及学校投稿情况进行通报,并根据参与率、报送作品数量与获奖情况评定优秀组织奖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附件:  2017年广州市青少年禁毒艺术创作大赛活动参赛作品报名表.doc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广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

广州美术学院附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5月19日